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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1 信息来源:综合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25日,河北省委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通知》强调,要坚决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着力提升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把党管机构编制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健全党管机构编制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按照职责权限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管理本地机构编制工作,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则,结合贯彻《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机构编制工作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等程序,认真执行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各项规定。抓紧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对照《条例》修订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规定,对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及时废止、修订和规范,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通知》明确,要严格机构编制工作权限和程序规定。从严审批机构编制,坚决落实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事宜,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不得超越权限审批机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明确机构规格,不得超出规定的机构限额设置机构;统筹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归口协调职能;规范各类行政机构管理,精简整合规范各类派出机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优化结构布局,强化公益属性。严格控制各类编制总量,各级不得突破中央确定的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得越权审批或擅自增加编制种类和数量;鼓励各级自上而下跨层级调整编制,自下而上调整须先报中央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执行;加大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使用范围。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研究制定关于统筹编制使用的意见,通过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跨部门调剂编制,进一步优化和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建立健全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定期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跟踪问效。切实加强领导职数管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严格核定领导职数,严禁超职数、超规格、超编制配备领导干部;探索建立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省市县三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分别建立领导职数台账,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健全完善部门综合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必须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设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信息共享平台。

《通知》强调,要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规范监督检查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督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严禁条条干预,全面清理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坚决废除涉及条条干预条款;坚决制止和整治上级部门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上级部门不得要求下级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得要求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工作要求,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推进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12310”举报平台,及时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全程跟踪督办;推进问题整改和审批联动,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按管理权限可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申请。严肃查纠问责,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违纪违法行为,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等处理措施;对有关责任人,要采取约谈、责令说明情况、下达告诫书等处理措施,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通知》明确,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安排,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入开展交流研讨,研究制定系统培训轮训计划,全面提高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搞好宣传解读,把宣传《条例》纳入工作日程,精心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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